1、认真贯彻执行《建筑法》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、法规,坚持 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 的方针,详细落实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。 2、参与各项安全组织措施的编制,组织、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工作,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实行管理控制,并做好安全记录。 3、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,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。在检查安全过程中,检查发现危险源和事故隐患,有权先令其采取措施,再报告有关领导,并积极协助和参加对该情况的处理。 4、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,积极参加工伤事故调查与分析,做到实事求是,按照 四不放过 原则对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。 5、组织现场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,监督检查劳保用品质量和正确使用,有权制止违章指挥、违章作业、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。 6、编制相关安全资料,制定安全紧急预案。 7、组织参与每周一次的定期安全检查,及时处理工程现场安全隐患,签发限时安全整改通知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