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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工作的通知

2021-07-21 被浏览:143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人社厅《关于优化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鲁人社发〔2020〕15号)及单位提交的设岗申请,对各申报单位的岗位设置、空岗数额、减员人数进行了核对,具体聘任数额已在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告栏公布。根据省人社厅等6部门《关于加快落实基层职称制度的通知》(鲁人社发〔2020〕42号)要求,现通知如下:

一、基层岗位聘任:

在乡镇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30年、20年、10年以上者(基层从业年限按照领取乡镇补贴确认),聘任相应正高级、副高级、中级职称时,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,不占用单位相应常设岗位,凡聘任在特设岗位的,应在首聘人员备案表备注栏注明特设岗位,并在聘书存根、岗位聘书中聘任岗位一栏标记,(例如:基层高级农艺师、农艺师(特设)。

二、正常岗位聘任:

按照岗位任职条件、规定程序、核实批准的数额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组织竞聘上岗。

三、提供相关材料:

1、取得资格证书(未下发证书的提供省、市、县公布文)。2、首聘人员备案表(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。3、填写济宁市事业单位岗位聘书及岗位聘书存根。4、新聘任人员无岗位聘任书的需提供2寸照片一张。

四、相关要求:

各单位制定的竞聘上岗方案应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竞聘结果应在单位公示三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,聘期为3年,正高级聘任期为5年,到达退休时间的聘任到退休月止。聘任时间为2021年7月至2024年6月。

首聘时间:2021年7月,工资执行时间:2021年8月。

五:办理地点:县人防大厦13楼1314室,电话8709221

六、办理时间:2021年7月29日前办理完毕,过期不再办理。

附件1:首聘人员备案表.xls.xls

附件2:事业单位岗位聘书存根.doc

2021年7月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汇总.xlsx

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1年7月20日